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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执行攻坚】强制执行遭抗拒 多方调解促和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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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布时间:2021-01-28 09:18:22 打印 字号: | |

张某红与骆某昌、李某焕夫妻二人分别系三岔河镇盘江村委会、沙沟村委会人,两家相邻。双方均通过合法手续建盖房屋,张某红一直使用骆某昌、李某焕家大门外道路通行至自己家。后骆某昌、李某焕夫妻二人在自家大门外砌围墙,导致张某红无法正常通行。张某红诉至陆良法院,要求骆某昌、李某焕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,拆除在通道上砌的围墙。陆良法院立案受理后,作出判决由骆某昌、李某焕拆除砌在大门外的围墙。

判决生效后,迟迟等不到围墙拆除的张某红无奈下到陆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张贴了执行公告,多次劝告二人主动履行义务,骆某昌、李某焕坚持不拆除围墙。

1月14日上午,陆良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该案强制执行。被执行人骆某昌、李某焕知晓此事后,声称要以命相抵威胁执行法官。既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,又要面对当事人对抗情绪越演越烈,加之两名被执行人年岁已高,执行法官感到十分棘手。如若采取硬碰硬的处理方式,案件虽然能得到解决,但无法根除双方的积怨,很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。

为使案件顺利执行,执行局长孙江林多次向院领导汇报案件进展,并取得当地党委、政府的支持,与县人大代表、沙沟村委总支书记骆秀娥,三岔河中心法庭庭长李正雄一同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,邀请政协委员及检察院工作人员参与调解过程,全程监督、见证。

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调查了被执行人抵触情绪产生的原因,在交谈过程中充分了解被执行人不配合、不协助、公开抗拒执行的原因,耐心细致地向二人做疏导工作。

“远亲不如近邻,不是说你们老两个以后就要依靠他生活,但是子孙后代都要在这个地方的。矛盾不化解,以后你看见他不服气,他看见你不服气,动武也不能解决一切问题。像那个古人张英说的:让他三尺又何妨,互相让一步,这个事情不就解决了嘛......”

经过长达五六个小时的调解,被执行人骆某昌、李某焕与申请人张某红达成和解协议,由骆某昌、李某焕在1月20日前自行拆除宽一米的围墙作为通道。至此,该案没有通过强制执行,得到圆满的了结,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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